公園裏、小區內、廣場上,一些能說會道的推銷員拉住遛彎買菜的大爺大媽就開端介紹掙錢的“門路”——養老出資,一部分晚年人被不著邊際的“項目藍圖”所感動,沉浸於“以房養老”“出資養老”的美夢中,等回過神來錢包空空,嚴重影響了晚年生活幸福感、取得感。近來,萊西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同養老欺詐案子。

據了解,2019年至2020年,歐陽某在萊西市請求注冊成立了一家生態旅行開發有限公司,其假造個人簡曆、延聘業務員對外虛偽宣揚在湖南省、廣東省等地運營的旅行項目,以高額利息為釣餌招引被害人簽定VIP會籍合同,並以贈送雞蛋、介紹別人給予返現等蠅頭小利,招引了40餘名晚年人在該公司出資合計人民幣657300元。但實踐歐陽某未將該資金用於公司運營或出資宣揚所稱的旅行項目,而是自行浪費後封閉公司逃匿。

2020年,歐陽某在湖南省犯欺詐罪被捕,當地法院對其科罪量刑。2021年6月,萊西市公安局受理本案受害人報案,將正在服刑的歐陽某押回審問。後萊西市人民檢察院在申述書中指控被告人
歐陽某犯欺詐罪,向法院提起公訴。
近來,萊西法院以欺詐罪,一審判處被告人歐陽某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,與原犯欺詐罪並罰,終究決議履行有期徒刑14年,並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。
晚年人理財常識短缺、區分才能不強,是欺詐分子的要點“下手目標”。在此,法官提示晚年人,在出資養老項目時,應調查項目是否實在存在,向正規、專業組織谘詢出資理財計劃。
不要輕信網絡宣揚,不要輕信生疏來電、短信,慎重參與所謂公司供給的免費旅行、講座、茶話會、觀賞公司運營等活動,不要盲目信任“公司實力”宣揚;警覺各類所謂“低危險”“高回報”的出資廣告,不容易給生疏人轉賬匯款;要消除“以小賺大”“坐收漁利”的想法,遇到動用資金的狀況,及時和子女溝通;裝置國家反詐中心軟件,多關注新聞媒體、宣揚標語等,了解當時多發的各類欺詐手法,進步警覺,加強對欺詐手段的辨認才能,如發現自己上當,應及時報警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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